专升本选拔的程序:
应届毕业生,必须经过所在专科学校推荐,才能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一)组织报名。
(二)个人填写综合测评表。即《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综合测评表》
(三)初审。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初审,院系公示。
(四)复审。教务处会同学务处根据专升本条件对各系推荐名单进行复核(教务处负责学籍和学习成绩的审核、学务处负责学生违纪处分情况的审核),确定其报名资格并公布推荐升本学生名单
(五)填写报名推荐表。选择报考专业,
(六)信息采集。学生本人签字确认,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七)准备上报。教务处进一步核对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准备好所有上报资料。
(八)上报材料。
(九)整个专升本选拔推荐期间,被推荐学生不得离开学校和关闭手机,如被推荐者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程序,视为自动放弃选拔资格。
考试
通过"专升本"资格审核的学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
专升本考试只能报考相近的专业。
专升本专业对照表
年河南省专升本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
考试科目:
通过专升本资格审核的学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和专业综合(体、音、美为专业加试)。文化课每门课程的卷面分数和体、音、美专业加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
时间:
按照省招办通知进行全国统一考试。
填报志愿及录取
考生依据省招办印发的2011年专升本招生来源计划填报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办法另行安排。
每个考生可填报1-5个学校志愿,当报有2个或2以上志愿时,志愿间为平行关系。投档规则是:将该专业全体上线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高分优先的原则依次投档;当轮到某一考生出档时,按其填报的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如该生所报学校均已录满,其档案将无法投出)。
录取工作与普通高考提前批同时进行。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按专业类别分别划定。
考生纸介质档案由推荐学校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办理。
专升本招生录取不加任何照顾分。
学籍、教学管理与待遇
(一)学籍与教学管理。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应的学籍异动手续,学籍及档案材料于9月1日前由推荐学校转入本科学校,编入本科学校相应专业的三年级,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全日制本科生教学、学籍管理规定管理。接收"专升本"学生超过30人的专业须单独编班。如涉及学生户口迁移,按豫教学字〔1995〕36号文件规定办理。
(二)待遇。"专升本"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
(三)毕业。"专升本"学生修完或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自主择业。
专升本资格获得:
下学期,学校统计年级学生前五个学期的总成绩,按照成绩从上到下排名,计算出个人所得成绩的平均分,平均分乘以80%。再计算学生的加分项,加分项乘以20%。两项分数相加才是最后的分数,按照当年的比例进行选拔(不超过20%)。加分项按照下面表格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