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CollegeEnglishTEst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ollegeEnglishTest,简称CET)是由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持的全国性教学考试;考试的主要对象是根据教育大纲修完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大学本科生或研究生。大学英语四、六级标准化考试自1986年末开始筹备,1987年正式实施。国家教育部委托"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1993年前名为"大学英语四、六级标准化考试设计组")负责设计、组织、管理与实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包括俄、日、德、法语种的考试)目的是推动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的贯彻执行,对大学生的英语能力进行客观、准确的测量,为提高我国大学英语课程的教学质量服务。为检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信度与效度,"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与"英国文化委员会"合作进行了为期三年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效度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无论在信度上还是在效度上都符合大规模标准化考试的要求,其考试结果得到了社会的承认,目前的考试规模已达到每年240万人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4、6)日期CET全国四六级考试的报名时间为:每年1月份、6月份(每年时间略有不同)考试时间为:每年一月份第三个星期六,口试安排在4月底5月初;笔试每年6月份第三个星期六,口试安排在4月底5月初四级:8元;六级:16元(由教育部确定,每年收费略有不同)报名资格(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考试的主要对象分别是高等学校修完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本科生;(2)同等程度的大专生或硕士研究生经所在学校同意,可在本校报名参加考试;(3)同等程度的夜大或函授大学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可在本校报名参加考试;(4)已经取得CET-4或CET-6成绩的参试者,即使通过但对成绩不满意者均可继续报考,历次通过成绩均有效;(5)1987年后毕业需要补考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评分标准[2]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原始分数在经过加权、等值处理后,参照常模转换为均值为500、标准差为70的常模正态分数。同时,四、六级考试不设及格线,考试合格证书改为成绩报告单。四、六级考试单项分的报道分为四个部分,这四个部分以及各部分所占的分值比例分别为:听力(20%)、阅读(40%)、综合(25%)、作文(15%)。各单项报道分的满分分别为:听力142分;阅读284分;综合178分;作文106分。各单项报道分相加之和等于报道总分。四、六级的单项报道分也是常模正态分数,但参照的常模是相应的单项常模。因此,单项报道分能够报道考生在各单项常模群体中所处的百分位置。举例如下:某考生四级作文报道分数是62分,则其在常模群体中的百分位是在77%~86%之间,表示这名考生的英语成绩至少要优于常模群体中77%的人,但不会优于86%的人。某考生六级听力报道分数是100分,则其在常模群体中的百分位是54%,表示这名考生的英语听力成绩优于常模群体中54%的人。英语专业四级TEM4TestforEnglishMajorBand4报考资格(以2009年公告为例)1、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的高等院校中:2007年入学的英语专业二年级本科生(考生类型的编号为"40")2、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的高等院校中:2007年或2006年入学的、修完英语专业基础阶段教学大纲规定课程的二、三年制最后一学年的大专生。(考生类型的编号为"20")3、经教育部批准有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学院中:2007年入学的四年制即脱产学习的英语专业(第二学年)本科生;2006年入学的、五年制即不脱产学习的、修完英语专业基础阶段教学大纲规定课程(第三学年)的本科生。脱产的二年制大专生,必须在第二学年时方可报名参加四级测试;不脱产的三年制大专生,必须在第三学年时方可报名参加四级测试。(考生类型的编号为"50")4、重点外语类院校中(详见注1),2007年入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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